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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水钓鱼比赛的规则介绍
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规则适用于淡水放养水域的正式钓鱼比赛,其它钓鱼比赛参照执行。
第二条 比赛鱼种,一般为鲫鱼、鲤鱼、草鱼、鳊鱼、鲂鱼、青鱼、罗非鱼、鲶鱼、鲢鱼、鳙鱼等。
第二章 比赛场地
第三条 钓鱼比赛场地要求

(一)比赛场地以长方形或正方形为宜,钓位等距,标志明显。钓位空间和水域不得有影响垂钓的障碍物。
(二)比赛场地的水域应不受污染。
(三)比赛水域补充鱼量的投放时间距比赛时间不得少于5天。
(四)比赛水域应按规定时间封闭。赛前可统一组织运动员熟悉场地。
第四条 手竿比赛场地

(一)运动员钓位间距不少于1.5米,相向距离不少于20米。
(二)水深2米左右
(三)鱼的密度每亩不少于300千克。
(四)水面距岸高不大于1米。
第五条 抛竿比赛场地
(一)运动员钓位间距不少于3米;相向距离120米以上,若钓位单边排列,正前方不少于60米。
(二)水深不少于2米。
(三)鱼的密度每亩不少于200千克。
(四)水面距岸不大于1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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